科技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负责学校科学研究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管理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。设处长1人;副处长1人;科长2人,办公室3人。
科技处工作职责:
1、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学校科研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。
3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纵向、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评审、验收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审核工作。
6、负责各类科研平台及创新团队等的申报、建设及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、审定及奖励核算工作。
8、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、专利的申请等工作。
9、负责学校学术讲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10、统筹学校科普宣传方面的工作。
11、负责学校产、学、研结合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。
12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